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推动辽宁电子元器件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建议》(第142114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10-08 12:10:56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刘溪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电子元器件产业 融合集群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汽车电子、5G、移动支付、信息安全、消费电子、工业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全球电子元器件产业现已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高度重视该产业发展,工信部印发了《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建立了产业发展专项协调机制,编制了《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23-2027年)》,支持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示范应用,支持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强标准支撑,推动优化升级,加快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国产替代,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培育优质企业,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生态。产业规模2023年突破2.2万亿元。
我省高度重视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辽宁省“十四五”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都把该产业列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在落实国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中,依托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传感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连达利凯普、辽晶电子等10余家核心企业,重点支持了基于新一代国产智能传感器敏感芯片和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围绕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和数据中心建设,组织了重点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推广陶瓷电容器、微特电机、光通信激光器等电子元器件市场应用;以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企业大会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会议为平台,促进产需对接,推动上下游企业合作;进一步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大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力度,提高数字化水平;围绕本地龙头企业,适时组织上下游企业对接与招引,不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产业链分工协作,提升本地产业配套率。充分发挥《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引导作用,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发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元器件产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辽政办发〔2022〕23号)等政策文件,对科创板、主板和创业板、北交所首发上市企业分别给予补助,目前,按照“随报随审”原则省级财政已累计向78家企业拨付补助资金3.75亿元;我省先后批设成立沈阳、大连、鞍山、盘锦、朝阳等5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辽宁省融资服务信用服务平台于2022年6月30日上线运行,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信用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平台累计解决融资需求695.6亿元,其中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需求44.4亿元。
围绕推动电子元器件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下一步,我省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新质生产力实施意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融合发展。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巩固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同时,通过整合本地科研力量、市场资源和管理资源,促进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提升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推进龙头企业作为“链主”和“专精特新”企业深入融合发展形成。发挥行业龙头链内各要素资源整合带动作用,与“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发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强链和配套,推动全产业链上下游深入合作,加强央地合作,积极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开展精准招商,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将扩大有效投资作为核心战略,特别是在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领域。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确保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基础材料的自主可控,我们能够不断巩固并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竞争力。推动本地科研力量与市场及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从而提升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支持光电产业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电子元器件产业的发展提供源头支撑,并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本土特色的招引政策,吸引海外科研力量回流,为国内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努力营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发展环境。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的发展新格局,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的催化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体系。对科技创新进行分级映射,平滑投资波动,确保关键时期企业能够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准确把握电子元器件行业“隐形冠军”“单打冠军”等领军企业在当前发展阶段的困难,提供合理规划、充分指导和有效支撑,帮助中小科技企业在发展的关键阶段“顶得住”、“冲得上”。同时,积极利用省内的“股贷债保”等金融产品,优化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通过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利用各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企业,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扶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营造一个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金融环境。通过省科技重大专项、智造强省专项等,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解决国产化问题,并支持新的技术路线探索及本地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支撑。
三、深化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积极推动高层领导访问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以促进投资合作。我重点与世界五百强企业如沙索化学、利安德巴赛尔、西湖化学、SAS集团等,以及新加坡的佳通集团、金鹰集团、淡马锡集团、丰益集团等,日本的三菱商事、东芝集团、北海道银行、松下集团,韩国的希杰集团、SK集团、LG化学、浦项集团等建立合作关系。在沈阳和大连举办德国企业家座谈会,与在辽德资企业深入交流,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邀请韩中交流协会、德国工商大会等代表团来访,推动务实合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为赴境外投资建厂或并购的企业提供支持。通过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返程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对外投资,同时加强合规建设和风险预测,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利用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省商务厅海外代表处、国家级展会等资源,促进企业联合,提升国际竞争力。通过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发布境外经贸合作信息,帮助企业获取资源,并指导企业做好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建议政府出台更积极的政策措施,支持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借船出海”,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紧跟国际一流技术发展方向,发挥辽宁在连接日韩、亚太地区的地缘和历史优势。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教育,应对国际挑战,为产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