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42114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9-30 15:09:52
  • 编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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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结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2023年采取企业“免申即享”方式下达资金4.4亿元,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的优质企业兑现奖励政策,激发企业活力。组织相关市积极参与国家竞争立项,沈阳市、大连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获得奖励资金3亿元,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高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641万元,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同时,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三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2023年2月,省委召开中央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郝鹏书记出席并讲话,乐成省长主持,共同研究推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20余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省(中)直相关部门参加。出台《省金融监管局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实施“金融+”战略,推进“金融+重大项目”,发力“金融+制造”,推动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质效。印发《辽宁省2023年驻辽金融机构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评价激励方案》及操作细则,针对银行、证券、保险3类机构分别制定评价指标,引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资金支持。

  二、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一是深化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2023年8月28日,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银企对接会在北京举行,郝鹏书记出席并讲话,乐成省长致辞。会上,省政府与17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争取金融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等薄弱环节的倾斜和支持。根据协议约定,未来三年相关金融机构计划向辽宁投放资金合计不低于5万亿元。二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023年2月7日,组织召开“政银企保”对接大会,会前开展了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座谈会等调研工作,会上将相关工业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的流动资金融资需求推介至全省银行机构;7月28日,在锦州市召开“金融赋能工业提升专项行动”首场辽西北片区活动(覆盖锦州、朝阳、葫芦岛3市),银行、担保、基金等领域20余家金融机构和有融资需求的80家工业企业代表参加。2024年3月15日,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需求调查,收集问卷259份,贷款需求49.36亿元。针对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需求,组织召开2024年一季度重点专精特新企业产融对接会议,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机构开发21个专属产品,与47家专精特新企业一企一策、精准对接,30家企业达成贷款意向7.01亿元。三是分两批调度梳理了有融资意向的工业项目1087个、融资需求661.1亿元,组织全省银行精准对接,并指导各市共同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四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辽”系列产品。大力推广“辽科贷”“辽知贷”等系列产品,实现了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支持盛京银行又创新推出“辽股贷”“辽融贷”等产品,“辽”系列信贷产品累计投放贷款300亿元。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一是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建立人才需求调查发布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全力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企业高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其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的高级研修班,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需培养高技能人才,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二是通过组织和组建专家服务团,征集中专精特新企业相关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专家服务活动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基层切实提供精准服务。三是积极鼓励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开拓中专精特新企业迫切需要的高层级人才招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招聘、猎头、服务外包等措施,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按照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和待遇。五是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智力优势,依托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青年科研人才培育“主战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博士后培养平台引育留用高水平优秀青年人才。

  四、加强产业协同创新

  一是强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依托高新区和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培育科技苗企业。2023年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752家,新增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1031家,其中对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4700万元。二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驻辽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设立了14家科技支行;实施了“再贷款贴息”、“科创兴辽计划”等科技金融服务举措,联合推出“辽科贷”、“工银科创贷”、“辽沈科创贷”等系列金融产品。推行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在沈阳、大连等10家高新区进行试点,联合金融机构开展积分制授信服务。充分发挥省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省金控集团建立5支科技类基金,总规模25.5亿元。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全省科创板上市企业达到8家。三是加快重要技术攻关。坚持以“揭榜挂帅”、产学研联盟和创新联合体等模式,开展重要技术攻关。截止2023年底,全省累计实施“揭榜挂帅”项目292个,组建产学研联盟599个,形成具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创新,有效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水平。四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在辽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及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累计培训专业技术转移人才2187人(次)。推进产学研协同促进转化,建设高水平可转化科技成果库,举办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华锦集团—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专场对接等系列活动150余场。

  五、构建专业数字平台

  一是充分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平台与省营商环境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推动与地方法人银行开展合作,提高认证效率、丰富金融产品,并推动地市板块上线运行,有效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平台已与23家金融机构完成系统专线直连,实现“银企在线互动、征信一键查询、业务线上办理”。平台归集14类公共数据,发布金融产品287项,注册企业2.6万户,累计解决融资需求767.5亿元。二是积极推进省工信厅数字化平台深入应用。围绕工信管理和企业服务业务需求,构建具备“1个数字底座、2个平台、5大板块、6类门户、8大服务”的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已完成主体功能建设,全面进入上线试运行阶段。以全省企业大会平台发布为契机,紧抓平台推广应用,打通省、市、县区三级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数据源,基本形成“上联国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智治”的数字工信运行体系。平台已汇集2700余家注册企业,吸引2200余个项目申报,2023年全省累计申请资金近58亿元。平台为全省24条重点产业链、22个产业集群提供数据支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辽宁省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三是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第一批30个试点城市中,我省沈阳、大连位列其中,各获得第一批奖补资金10881万元(共计21762万元)。落实《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荐“安新云控”工业互联网平台等2家数字化服务商成为试点平台,获得国家奖补资金476万元,拟打造“小灯塔”企业36家。四是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活动,举办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启动仪式和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峰会,开展线上对接服务活动11次。开展“数治企业、任性成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线上培训会,以实例讲解数字化赋能重要性,帮助157家企业解决不敢转、不会转问题。征集12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发布服务商推荐名录,为356家中小企业开展免费诊断咨询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帮扶与发展并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一是聚焦政策惠企,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免申即享”奖补资金和“小升规”奖励政策。落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重点小巨人企业绩效评估工作,争取工信部年度奖补资金支持。落实工信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机构在国家平台上申报担保业务,争取奖补资金支持。二是聚焦金融利企,畅通发展血脉。实施“白名单”推送机制,动态更新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实时推送给金融机构,引导银行开发小巨人贷、科创贷等专属产品。加强银企对接,组织召开重点专精特新企业产需对接大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和“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推进中小微金融服务“增量扩面”,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聚焦人才活企,增强发展活力。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按照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和待遇。加强“名师优课”课程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企业微课”平台、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网开展线上学习,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参加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四是聚焦创新兴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与创新联协同发展。提升专精特新企业补链强链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引导具备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和契约关系,开展“千校万企”伙伴行动和“百场万企”对接活动,加强对接合作与交流。举办“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提高企业和创客的参与度,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五是聚焦数字益企,着力打造专业数字平台。完善省融资服务平台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功能,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动数据共享。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组织有关城市申报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充分发挥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作用,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小快轻准”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助力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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