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辽宁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145016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6-26 09:10:19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孙彩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辽宁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一)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省科技厅持续强化科技计划引导作用,将医用高分子材料纳入重点研发领域,依托大连理工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高校院所,围绕医用高分子材料合成与改性、药用高分子材料、可降解医用材料、组织工程支架材料等核心方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同时,大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医疗机构与企业共建创新平台,促进医用高分子材料研发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产业链培育工作稳步推进

  立足我省雄厚的石化原料优势,省工信厅牵头推动石化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引导重点石化企业开发医用级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专用料产品,逐步补齐产业上游原料短板。以沈阳浑南高新区、大连金普新区等重点园区为载体,培育引进了一批医用高分子材料加工、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初步形成了上下游协同发展的产业雏形。同时,积极搭建产需对接平台,组织省内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推动本地产品进入临床应用场景。

  (三)政策资金保障不断强化

  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2025 年下达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专项资金 8551 万元,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企业开展基础能力创新提升、新产品开发,推动企业创新创造。2026 年继续安排该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同时,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我省即将设立的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也将为医用高分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人才引育体系逐步完善

  省教育厅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引导省内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支持拥有石化、材料、生物医学工程等优势学科的高校,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中增设医用高分子材料特色方向,将血液相容性材料、医用级专用料改性等前沿内容融入课程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开展全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调查,按季度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各类资源精准开展培训、招聘活动;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博士后科研岗位需求对接机制;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离岗创业,常态化开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开放合作水平稳步提高

  省商务厅充分发挥产业招商图谱平台作用,梳理医用高分子材料领域技术缺口与龙头企业清单,制定精准招商方案。依托辽洽会、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省级大型招商活动平台,围绕医用高分子材料搭建专业招商子平台,通过上门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优质项目落户。同时,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机制,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采纳您的建议,聚焦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推动我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聚力科技攻关,打通成果转化 “最后一公里”

  一是组建产业创新联盟。支持省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临床机构组建辽宁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联盟,聚焦血液相容性材料、可降解植入材料、高端介入器械材料等“卡脖子”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布局公共创新平台。在沈阳浑南、大连金普新区规划建设省级医用高分子材料公共研发平台和中试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检测、中试等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三是设立“医工结合”专项基金。整合现有科技资金,设立省级“医工结合”专项基金,鼓励临床专家提出需求、科研人员开展研发、企业推进转化,构建 “临床需求 - 技术研发 - 产品转化 - 临床应用” 的闭环创新体系,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二)推动补链强链,构建自主可控产业链体系

  一是延伸上游原料产业链。依托我省石化产业优势,制定医用级专用料发展专项规划,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在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附加值医用级树脂、橡胶等原料产品,实现关键原料本地供应。二是培育壮大配套产业。围绕改性加工、精密模具制造、无菌包装等产业链薄弱环节,培育一批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三是打造特色产业园区。以沈阳浑南、大连金普新区为核心,建设省级医用高分子材料特色产业园,出台专项招商政策,吸引高端项目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四是建立本地产品推广机制。定期举办医用高分子材料产需对接会,推动省内医疗机构优先试用采购本地优质产品,将本地产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企业发展提供市场支撑。

  (三)加大政策保障,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一是设立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现有相关资金,设立辽宁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建设、公共平台建设和企业培育。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将医用高分子材料领域人才纳入省重点人才计划,在住房、子女教育、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广 “订单式” 培养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四是完善金融服务。发挥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四)深化开放合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开展精准招商引资。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面向国内外龙头企业制定靶向招商方案,重点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二是加强区域协同合作。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发达地区的合作,探索共建研发平台、产业园区,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跨区域流动。三是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 “走出去”,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提升我省医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联系人: 王庆楠

  联系电话:18304060997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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