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优化土地配置 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效益的建议》
(第145038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06-15 12:38:18
  • 编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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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土地配置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效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

  一是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及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明确各开发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二是按照《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结合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各类开发区应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规划各类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各地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科学确定工业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特定区域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同时,指导各地在详细规划中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办公、生态空间结构布局,合理确定园区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区位,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三是印发了《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暂行)》,设定了7类一级指标、54个二级指标,其中园区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比等指标,重点衡量园区产业结构情况,反映园区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引导园区做优做强做大实体经济。

  二、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一是印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通过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闭环管理,实现项目高效落地。推行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政府提前统一完成环境影响、地质灾害、水资源论证等“7+N”项评估,企业无偿使用评估成果,省去重复评估环节推行审批并联办理,土地供应与项目审查并行推进,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拿地即办二是针对土地粗放利用、低效闲置并存问题,于2025年启动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旨在破除制约土地要素盘活流动的机制障碍,支持通过转让、出租、预告登记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资产。同时,依托省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辽地通),推动存量土地规范流转。三是完善省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机制,一体化审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申请。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按《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允许经开区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除外)、物流仓储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除外)和研发设计用地合理转换,适度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允许经开区内的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规定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赋予有条件的经开区市级用地审批权限,优化用地逐级报批流程为直报两级审批。

  三、关于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一是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政策,为园区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其中,已为营口辽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国家争取纳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支持营口辽河开发区开展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提升与外部交通的链接能力。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管网修复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强化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强化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指导运维单位配齐力量加强设备检修和工艺优化,杜绝粗放运维、超标排放。指导各地科学预测污泥产量,加快补齐处理处置能力缺口,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三是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组织各市积极筹划和申报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共投入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亿元,用于支持8个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继续对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其中,2个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已获得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1.002亿元。四是《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暂行)》,设定了园区每万人医院和各类学校数指标,衡量优质基础教育以及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水平,反映园区产城融合情况,以此强化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提升综合承载与服务能力。

  四、关于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满足项目多样化需求

  针对土地用途管制过于单一、难以满足新业态需求等问题,于20255月印发《关于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以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为主导用途,与科研、商务金融、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辅助用途混合开发利用。同时,配套制定《混合产业用地省级正负面清单》,鼓励一、二类工业用地与物流仓储、科研用地混合利用,禁止三类工业用地与其他用地混合。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按主导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因用途不同导致最高出让年限不一致的,按最短年限确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这些政策有效解决了传统单一用途供地模式带来的用地功能隔离、企业成本增高、发展链条割裂等问题,为企业多元布局、一次拿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关于强化措施保障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2025年,下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4.9亿元,支持智改数转网联赋能,加快装备制造、冶金、石化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2026年,继续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间接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业园区内企业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相关资金。二是印发《关于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举措》,从5个方面提出18条落实举措,通过畅通资金供给快车道、激活资本市场动力源、打造高效便捷服务窗、筑牢规范有序防火墙、构建守信践诺生态圈等优化全省金融生态环境。三是落实工业园区优化配置税收优惠政策,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各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用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指导各市积极包装优质项目,全力支持开发区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开发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用足混合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存量盘活等政策工具,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土地配置效率和产业发展能级。三是积极筹划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升级改造,提高园区环境承载能力。四是研究出台《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在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晋级方面引入土地集约利用、产业协同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限制性条件,增强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聚焦平台升级做实全流程融资服务,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纾解工业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为园区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园区土地优化配置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省各类园区提质升级有关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人: 李超起

  联系电话:18840068081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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