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推进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建议》(第143136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8-28 14:32:34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李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推进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辽宁省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落实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纲领性文件的省级行政区。中长期市场基本建设完成,2021年-2025年连续5年交易规模超1000亿千瓦时,历史累计交易电量超过11000亿千瓦时。2021年成为全国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省份。2025年3月,辽宁成为全国第10个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
二、推进源网荷储建设
2024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度第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规划布局了首批新型储能项目,涉及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压缩空气和飞轮储能等多种技术类型,建成后将为我省新能源消纳和电网稳定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在“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及其配套细则”中,详细规定电化学储能等新兴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方式和流程,并且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全省储能设施提供应用场景和盈利模式。
三、合理控制省间联络线受入电量
按照“尖峰平价足量、低谷协商购减”原则,2025年辽宁省间购入电量规模同比减少114亿千瓦时,预计可等效提升我省火电利用小时数280小时。2025年1-4月,全省发电量完成821.6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08%;通过省间联络线受入电量223.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42%;送出电量95.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8%;净受入电量127.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52%。省内发电空间得到释放。
四、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
按照“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目前全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场站,按集中式管理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场站都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我省将结合省内新能源发展现状,适时推出相关配套政策,通过优化市场规则,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参与电力市场,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
联系人:张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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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