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辽宁省智慧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43100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8-28 14:29:56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李毅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辽宁省智慧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智慧健康养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可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近年来,我国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于2017年联合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自2017年连续组织遴选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2018年起开始遴选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我省2017年启动有关工作,摸底省内智慧健康领域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组织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和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截至2024年底,已有7家企业入选试点示范企业,16个街道和3个基地入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20个产品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为我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提供了坚实支撑。目前,全省有2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养老产业相关专业,在校生1600余人,为我省智慧健康养老提高专业技能人才支撑。各市以“互联网+养老服务”为主线,在县(市、区)层面,结合本辖区互联网服务特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依托社区卫生院整理汇总老年人健康档案,紧紧围绕居家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等日常需求,整合资源,实现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的精准对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渐覆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省民政厅已牵头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制度,强化养老从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安全质量意识、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要求及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加强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务料理、意外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最新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培训。引导和鼓励技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高培养和输送养老产业技能人才能力。
二、落实智慧健康养老相关政策。2025年省政府印发的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对养老、家政、康养、照护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上浮10%。省人社厅已指导各市按规定将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目录,并会同省财政厅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纳入全省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全省优质培训资源、培训对象集聚。适时组织召开有关智慧养老服务的座谈会、研讨会,听取部分市民、专家、机构等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更加贴合辽宁实际的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丰富养老服务种类,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效率。重点推动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院,创新互联网+智慧化养老服务,提升智能养老服务能力。支持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的精准对接,强化信息系统管理能力,发挥大数据和AI+的作用,加强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监管,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四。持续加大智慧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以赛促教,在2024年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了养老护理员、健康和社会照护两个赛项,在2024年省级行业二类赛辽宁省营养师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了老年营养与慢性病管理方向,带动全省养老行业技能人才练兵比武,提升技能的同时,提高养老理念的宣传和推广。在今后的大赛中,将继续坚持设置养老类专业赛项,扩大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此外,还将坚持使用网络、媒体等渠道,结合社区、养老院等老年人集中场所,以实际体验、知识宣讲等方式加大智慧养老服务的宣传。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联系人:王永剑
联系电话:86896206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