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石化产业发展政策
- 发布时间:2018-11-27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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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石油化工处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辽委办发〔2016〕49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委、省政府针对装备制造、石化、冶金、轻工、电子信息、建材、纺织、医药八大门类产业,组织制定了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建材、消费品、电子信息五个产业发展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9日
辽宁省石化产业发展政策
为加快推进我省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向精细化发展,提升炼化一体化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石化产业发展政策。
第一章 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一条 规划政策引导。石化项目要符合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满足国家和地方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新建炼化项目全部进入石化基地,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引导支持鼓励类项目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
第二条 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国际产能合作等方式化解过剩产能。
第三条 淘汰退出。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规定、又无法通过整改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落后产能项目或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退出。
第二章 结构调整与升级
第四条 加快推进重大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炼化一体化规模和水平;提高并优化基础化工原料的供给能力及结构,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加工深度。
实施优势企业挖潜升级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有效增强“三烯”、“三苯”、环氧乙烷/乙二醇、苯乙烯、环氧丙烷等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供应能力。
炼化一体化重点规划项目: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的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长兴岛炼化项目;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的俄罗斯原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有炼化一体化装置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福佳集团有限公司的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
第五条 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坚持特色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方向,着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专用化学品,优化传统精细化工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增强我省精细化工产业的竞争力。
1.化工新材料。
工程塑料及高性能合成树脂。发展超高分子量等高端牌号聚乙烯、环氧树脂、ABS树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高吸水性树脂、有机氟树脂、聚酰胺树脂等合成树脂;发展高性能热塑性聚酯、聚碳酸酯、聚酰亚胺、聚醚醚酮、聚芳醚酮、聚醚砜等特种工程塑料;加快树脂共混、改性和合金化进程,鼓励发展环保型改性技术,尤其是不含重金属的改性技术、无卤阻燃技术产品。
特种合成橡胶及弹性体。发展溶聚丁苯橡胶、稀土顺丁橡胶、异戊橡胶、丁基/卤化丁基橡胶、乙丙橡胶、丁腈橡胶、氟橡胶,以及聚苯乙烯类、聚烯烃类、聚氨酯类、和聚酯类等热塑性弹性体;探索不同橡胶品种的共交联技术,通过发展复合橡胶提高橡胶材料的性价比。
高性能合成纤维。发展聚酯纤维、高强和高模碳纤维、对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功能性膜材料。发展水处理用高通量纳滤膜、高性能反渗透膜以及污水治理和海水淡化用特种膜;工业用特种气体分离膜、净化膜;电动汽车配套的动力锂电池隔膜、燃料电池用含氟磺酸膜;离子膜烧碱等电解工艺用强离子性、低电阻值全氟离子交换膜;太阳能电池用PVDF背板膜和EVA封装膜、薄膜型太阳能电池用柔性聚合物膜;光学显示器用偏光膜、特种光学聚酯膜。
2.专用化学品。
催化剂。聚烯烃及其复合材料催化剂、高效油页岩转化催化剂、分子筛催化剂、炼油催化剂、净化剂、特种催化剂等高效新型催化剂。
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含氟含硅含硼等特种表面活性剂。
油品添加剂。润滑剂添加剂、燃料添加剂、复合添加剂等油品添加剂。
水处理剂。生物絮凝剂、杀菌灭藻剂等环保型水处理剂,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
电子化学品。发展光刻胶、高纯试剂、高纯气体和特种气体、液态感光成像阻焊剂、含氟质子交换膜等为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和新能源电池配套的电子化学品。
食品饲料添加剂。酶制剂、微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仿生态、安全型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
塑料助剂。无毒增塑剂、无卤阻燃剂、无铅热稳定剂等塑料助剂。
胶黏剂。环保型脲醛胶、有机硅密封胶等高性能胶黏剂。
氟化工产品。芳香族氟化物、含氟染料、含氟医药和农药等含氟精细化学品,氟化铝、六氟磷酸锂等高性能氟化盐,二氟甲烷、五氟乙烷系列含氟制冷剂等氟烷烃,聚氟乙烯、聚四氟乙烯、聚偏氟乙烯等含氟聚合物。
3.传统精细化工。
发展高效、低毒、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功能性专用涂料、高档有机颜染料等产品。
第六条 优化橡胶制品、氯碱化工、化肥行业等行业,促进传统石化产业提质增效。
橡胶制品。发展全钢子午线轮胎、航空胎、特种工程轮胎等高端轮胎产品,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本土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发展橡胶履带、护舷、空气弹簧、减震橡胶、输送带等橡胶制品;提高汽车用橡胶制品、胶带、胶管、胶件、日用及医用等橡胶制品生产技术水平,满足用户需求。
氯碱。积极推广零极距、氧阴极等节能新技术,鼓励发展氧氯化法聚氯乙烯和高端牌号聚氯乙烯糊树脂,发展高端精细氯产品,提高氯化氢的综合利用水平。
化肥。发展专用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功能肥、螯合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溶液(UAN)、高氮液肥、三氮液肥等环保型产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减少天然气制化肥比例。
第七条 加快发展咨询、设计、监理、检测、科技、金融、物流、贸易、环保工程等石化产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挥大中型企业分工细、专业化程度高的优势,整合行业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 产业布局与优化
第八条 产业布局。
全面建设大连、盘锦两大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大连以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为核心,打造完整的炼油-PX-PTA-聚酯-差别化纤维产业链;松木岛化工园区大力发展催化剂、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等高端精细化工产业。盘锦以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为核心,向下游延伸发展有机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
优化提升抚顺、辽阳、沈阳、锦州、营口五个具有竞争力的石化产业基地。在现有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重点推进建设抚顺高新区化工及精细化工园区、辽阳芳烃基地、沈阳化学工业园、锦州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着力打造阜新、葫芦岛、鞍山三个特色石化产业基地,突出氟化工、聚氨酯、煤焦油深加工特色产业,提高竞争力。
第九条 推进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并以搬迁为契机,进行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工艺技术升级和安全环保水平的全面提升。
第十条 指导园区做好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配套、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建设,提升园区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入园项目评估,建立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 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
第十一条 创新体系建设。紧密依靠石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省级和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立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联盟,建设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形成支撑行业发展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和研发体系。
第十二条 突破核心共性及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依托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研究院、沈阳化工大学等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突破一批石化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在本地的产业化;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国产化改造。
重点攻克技术。碳四深加工技术,工程塑料的改性造粒技术,通用塑料的工程化及合金化技术,工程塑料树脂的工业化合成生产技术,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备技术,耐温杂萘联苯聚芳醚腈砜高性能树脂,低频宽带特种阻尼橡胶,高立构规整性二氧化碳共聚物,硼镁氟等高新技术用精细化学品,耐候性喷墨打印染料,绿色农药的创制研发,功能染料研发,新型涂层材料生物菌剂开发,化工园区环保综合治理技术。
科技成果产业化。甲醇制烯烃(DMTO)技术,甲苯甲醇转化制对二甲苯联产低碳烯烃技术,异丁烷脱氢制异丁烯技术,过氧化氢氧化法制环氧丙烷技术,液化气制丙烯酸、醋酸仲丁酯和环十二碳三烯技术,环己基过氧化氢氧化分解法合成环己酮/醇技术,乙醇胺临氢氨化(MEA法)制乙撑胺技术,1,4-环己烷二甲醇(CHDM)生产技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环己烷二甲醇(PETG)共聚酯生产技术,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苄酯技术,环氧乙烷制苯乙醇技术,全氟代共轭微孔高分子生产技术,纳米片分子筛膜生产技术,从稻壳灰中提取二氧化硅技术,PVC高效非汞催化剂(氮掺杂的类石墨烯催化剂)生产技术,环保友好型高分子纳米热轧润滑剂制备与应用技术,工业废气二氧化碳捕集提纯综合工业化技术,2,3,5,6-四氟苯甲酸和四氟苄醇的合成,对羟基苯甲醛的合成技术。
重点引进技术。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技术,聚异丁烯、特种共聚单体的聚烯烃技术,高档润滑油成套技术开发,丁二烯法己二腈、己二胺技术,天然气制乙烯技术。
第十三条 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提升石化企业研发设计、生产、服务等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数字化、物流信息化、供应链协同化,加强石化企业生产优化控制和生产精细化管理,推动大型石化企业向智能工厂方向发展,加快推进石化园区信息化建设。
原油开采业。加强油气田勘探数据库、开采作业数据库模拟、油藏数值模拟建设,提高油田作业安全操作管理水平。推进油田生产运营综合分析系统、油田资源管理软件的应用,为打造数字油田提供有力支撑。
石油加工业。进一步推广炼油智慧调度系统、油品调和系统、成品油在线调和技术的应用和优化,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在乙烯、芳烃加氢、重整、脱硫等装置实施流程模拟,有效提高“三烯三苯”收率,优化炼化企业工艺路线和产品结构。提高原油采购、设备检维修等流程效率,实现排产计划科学、设备使用高效、仓储物料平衡、收支核算实时、市场信息全面、人力资源高效、关键区域可视、环保指标可监控、产品信息可追溯。全面提升炼化企业感知、预测、协同和分析优化能力,建立新型的生产营运管理模式。
化学工业。积极开展全流程建模、实时优化调度、计划控制等系统建设,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的平稳、精确控制,实现物料平衡和效益最大化。深入做好质量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物资和设备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关联性分析与预测分析,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精细化、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全方位掌握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负荷。
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和监测方面,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水源、污染源、污染物进行实时智能检测,发现超标排放情况自动报警和及时反馈;安全监管方面,融合射频识别(RFID)、视频监控、机器对机器(M2M)等先进技术;信息增值服务方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自动化控制、现代通讯、音视频、软硬件集成等技术,搭建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管网设备能源监控、缴费、投诉、维修、安保、消防服务平台,实现各个系统的信息交互、参数关联。
第十四条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工艺源头开始运用环保理念,推行生产过程优化集成,降低成本与消耗,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毒性,减轻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企业和园区循环式生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引导石化产业走绿色健康发展道路。
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节能减排。加快推广应用清洁油品生产技术,回收低位工艺热预热燃烧空气技术,催化干气回收乙烯技术,氧阴极低槽电压离子膜电解技术,低汞触媒技术,盐酸脱吸技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深度净化处理技术,烟气的脱硫、脱硝、脱粉尘技术,含氟废气回收利用技术,含芳香烃、卤代烷烃、有机硫磷化合物、高浓度氨氮等难降解有机废水的治理技术,低浓酸含盐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
水污染防治。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等适用技术的应用,加快研发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技术
第五章 主要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降低税负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应享尽享。
降低用工成本。完善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
降低用能成本。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有序推进重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逐步扩大交易规模。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加快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降低各项通港通关等收费。研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探索建立统一的收费体系。
降低用地成本。探索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鼓励工业用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
降低财务成本。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企业对接保险资金运用,鼓励保险机构参与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费用。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涉企收费监管体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常态化公开,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六条 强化政策保障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已经出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和实施意见。利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保险补偿机制以及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倾斜。做好项目储备与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实施建设一批能够带动我省石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大力推动我省化工新材料、新领域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第十七条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工业发展的信贷产品,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和排污权、商标权、碳排放权及政府采购订单质押融资等信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集团)通过上市融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资金集中管理能力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探索开展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
第十八条 加强地方与石化央企的合作,在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技术资本等方面加强战略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上下游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打破体制界限,寻找合作点,提升产业链延伸能力,实现协同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扩大产业规模,做强高端石化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开发生产高附加值石化产品,走专精特新差异化发展道路。
第十九条 大力培养和引进领军型企业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素质专家型人才。积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吸引国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来辽宁创新创业。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和培育新一代工匠精神。健全科技研发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薪酬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鼓励。
第二十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关闭退出。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企业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