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化学品现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 发布时间:2017-06-13 00:06:00
  • 编辑:省工信委管理员
  • 来源:石化处

  辽宁省禁化武办

  2017年6月5日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2017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安排,辽宁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于 2017年5月27日对抚顺浩源化工有限公司监控化学品(三乙醇胺)生产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基础管理工作、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资料准备工作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情况。

  二、对被检查对象评价

  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开展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活动,每年按时开展数据宣布活动,建立了“履约”相关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接受国际视察工作预案》和《视察前情况介绍》不完善;“履约”相关管理制度未纳入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产品物料平衡分析不够清晰。

  2、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国内相关法规学习不够。

  3、未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三、处理意见和建议

  要求企业加强对“禁化武履约”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及时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送省禁化武办。

  省禁化武办将继续帮助指导企业开展相关整改工作,企业完成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后,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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